2017-08-11 4655 發(fā)布者:bing
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會安漢,木蘭從軍就可以保隋;也不信妲己亡殷,西施沼吳,楊妃亂唐的那些古老話。我以為在男權社會里,女人是決不會有這種大力量的,興亡的責任,都應該男的負。但向來的男性的作者,大抵將敗亡的大罪,推在女性身上,這真是一錢不值的沒有出息的男人——
以上,是魯迅先生在《且介亭雜文·阿金》中對古時與當時男權與女權關系的直觀闡述。從中不難看出,古來社會,男權是絕對的,因而“三綱五?!逼渲幸粭l正是“夫為妻綱”,簡單來說就是丈夫是妻子的天。在那些年代,除非是對歷史貢獻巨大,如武則天、佘賽花,否則一般女性甚至不能向外人透露自己的名諱,出嫁前稱某姑娘,出嫁后則冠以夫姓稱某夫人。即便身為社會地位最高的女性皇后,大多也只是留下一個姓氏,更何況平民百姓。這是一個絕對的秘密,連兒女無意知道自己的名諱也被視為不禮貌,直到被帶進棺材,冰冷的墓碑上也只刻著某門某氏。人們講究“三從四德”的道德規(guī)范,原則為內外有別、男尊女卑,其中“三從”即“未嫁從父,既嫁從夫,夫死從子”。對男性來說,三妻四妾無可厚非,理由充分也可隨時休了對方,這是得到法律的支持與保護的。而女性只得從一而終,無法主動提出離婚,被休的糟糠之妻一般也只有條件較差的男性愿意接收,就這也是在給現(xiàn)任丈夫的家族蒙羞,被世人所不理解。而在一段婚姻中,女性一旦有了情人,發(fā)現(xiàn)后那便死活逃不過法律與道德的雙重制裁。比如南方大多水鄉(xiāng)會遵循傳統(tǒng),實行浸豬籠,將出軌的女人沉潭沉江。而官府則對這類私刑睜一只眼閉一只眼,基本保持默許的態(tài)度?;闀芍^是一紙賣身契,丈夫有權“合理”處置自己的“財物”。再說到奸夫,只要其具有一定社會地位,除了被指責一番,基本也不會受到什么責罰。更有甚者,會指出是因女性勾引的緣故才犯的錯,這實則是男性懦弱的具體表現(xiàn)之一。正如魯迅先生所說,男性將自身的責任推卸到女性身上,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(xiàn)象。
即便到了思想開放的今天,出軌、離婚對男性的影響雖然大,卻也難及女性的十分之一。法律上男女平等,而道德上卻饒不過女性,尤其是在我國占了大多數的農村,千夫所指可比判你死刑還嚴重。
十八世紀,歐洲女性者因為新資產階級男人反抗君權的啟發(fā)而開始質疑男權的神圣性。自由主義崇尚理性,主張人之為人是因為具有推理能力,而非因徒具人之形體,所有人在接受教育以后都具備同等的理性,故應平等對待。而且強調人性不分性別,女人亦具有理性思辯能力,男女不平等是習俗以及兩性差別教育造成的,為了消弭人為不平等,應給予女性同質的教育;同時由于在興趣、才能方面?zhèn)€人差異遠大于性別差異,女性應有充分和平等的機會作選擇,以便人盡其才,為社會提供更充沛的人力資源,提高競爭力,此外,法律應不分性別,男女一視同仁。婦女運動在七零和八零年代深受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影響,如“先做人,再做男人或女人”,“人盡其才”,及反對婦女保障名額、修改法律中的性別歧視等主張都十足展現(xiàn)追求平等的精神。
所謂男女平等(gender equality),是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個發(fā)展趨勢。而平時所說的女權主義(Feminism),則是以為女性爭取更多權利為開頭,最終達到促進性別相對平等的和諧社會而產生的運動,可以說是男女平等的細節(jié)化。具體來說,是指為結束性別主義(sexism)、性剝削(sexual exploitation)、性歧視和性壓迫(sexual oppression),促進性階層平等而創(chuàng)立和發(fā)起的社會理論與政治運動,批判之外也著重于性別不平等的分析以及推動性底層的權利、利益與議題。
無論是農耕文明還是游牧文明,早期社會對女性的歧視其主要原因之一,是體質方面女性大多不比男性。男性能干更多的活賺更多的錢,被視為家里的頂梁柱。大多家庭都希望由兒子來繼承家業(yè),而女兒對自己的家庭只是起了個輔助作用,也就有了“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”這樣的說法。告訴她們“女子無才便是德”,從小愚化她們,養(yǎng)足她們的奴性,好為自己所控制。
即便因種種傳統(tǒng)觀念的束縛,現(xiàn)代女性依舊不斷為自己爭取主權,男權主義漸漸弱化,雖然這個過程顯得很是漫長。女性終于受到法律保護,假設因自己出軌而被迫離婚,也不至于一無所有,畢竟這是一個婚戀自由的現(xiàn)代社會,只不過免不了旁人的閑言碎語,字字誅心。從概念上來說,不同的性別在社會中代表了社會分化的一個基本形式,男女兩性在婚姻家庭關系中因享有同等的權利且負擔同等的義務??烧f到這里,其實出現(xiàn)了一個觀念上的矛盾,很多人不一定注意到的矛盾。
現(xiàn)代女性所捍衛(wèi)的男女平等,大多是由自身的角度出發(fā),這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分歧。具體表現(xiàn)如要求男方有房有車,婚后還是由男方負擔起主要家庭責任,自己則相對輕松。不敢說大多,卻也是多半女性的擇偶標準了,至少也得是向這個標準接近的。女性對物質的追求,遠超過男性,時常看得比感情更重。最好是能過上日本女性一樣的家庭主婦的品質生活,丈夫在外賺錢,自己不用上班,看看孩子料理家務,時常和小姐妹喝茶逛街,卻又不愿像日本女性一樣一味遷就丈夫。很多女性看到這里或許會否認有過這樣的想法,可當你再回過來想想承受著很大的工作壓力時,難道對此就沒有一絲絲的動搖?就完全沒去羨慕過那些丈夫又能賺錢自己整天享福的女人?女性的事業(yè)心,不比男性,回想對生活的抱怨,可能又不是平日里說的那么一回事了。因而條件更加優(yōu)越的男性,才是更完美的選擇。
這便引發(fā)了一系列的矛盾,很多男性因此與同齡的女友分手,可能四五年后有房有車有事業(yè)生活穩(wěn)定了就娶一個比自己小四五歲的女性,而這個女性也有可能有過因條件問題與同齡男友分手的經歷。這說明了什么?婚前,女性就已經比男性付出極少,這其實是對男性的一種侮辱一種歧視,并未體現(xiàn)男女平等的原則。那婚后,便更不用多說。一旦男性反駁女性心口不一,那里口口聲聲說要男女平等,這里又極度苛求,便又會引出一個“你是不是男人?”的古今未解之謎。這種反應,反而表現(xiàn)了女性的懦弱,她們其實也被困在了傳統(tǒng)觀念里,只不過“男性理應付出更多”這有利于自己的一點無疑被無限放大了,不過是在自欺欺人。換了一個時代,她們可以理直氣壯地以此指責男性。這,又算是哪門子的平等?如今一個人能力的強弱,已然不是體力說了算的時代,而是腦力更具說服力。只要足夠努力,女性照樣能比男性賺更多的錢。既然男性的優(yōu)勢不復存在,又為何苛求男性付出更多?
總的來說,雖然要求男女平等是一個好的社會現(xiàn)象,可其中仍舊夾雜著一定的社會矛盾。想要更快地實現(xiàn)相對平等的男女社會關系,重點不僅是男性對此的改觀,女性也應該反思自己的角色。比如你真的嫁給了一個“理想”的對象,雖然他現(xiàn)在很喜歡你,也可以給你提供優(yōu)質的生活,可你的家庭地位必然不會被定得過高。房子、車子寫的都是男方的名字,你也沒有為他的事業(yè)、家庭帶來太大的貢獻,一言不合在外包小三也不是不可能。畢竟,人家條件好,有這個資本。而你呢,即便知道他包了小三又能如何?跟他鬧離婚嗎?與他而言,損失并不大。因為一旦離婚,對你來說是最不利的,房子、車子、孩子什么你都得不到。換個結果,不離婚,那你也還是好過不到哪去,他和他的親人都不會把你當回事。顯然,這并不是你真正想要的。
這時你很有可能會想起之前同齡的男友,假設你當初是跟他結婚,雖然他條件暫時還達不到太好,可你可以陪著他一路打拼,共同撐起事業(yè)撐起家庭,兩人相互分享這份勞動成果,那又會是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意義。雖然俗話總說“貴易交,富易妻”,可他不敢輕易多出這份心思。即便他真敢這么做,那大不了就跟他鬧離婚,這種男人如果不回頭那不要也罷。畢竟是他犯的錯,很有可能連房子和孩子都爭取不到,甚至是凈身出戶。他還不是得乖乖聽你的,除非他愿意為了小三放棄更多。家里永遠不可能是他一個人說了算,遵循“貧賤之知不可忘,糟糠之妻不下堂”才是最明智的決定。
前面說了這么多,其實如果你有仔細注意的話,就會發(fā)現(xiàn)在一個具體方面女權已經非常明顯。生活與婚戀劃不出等號,尤其是在男女雙方各方面條件差異不是很大的情況下,女性在婚戀中的角色已經好比高貴的地主,而男性則像是卑微的長工。女性的不滿足使得她們大刀闊斧地繼續(xù)剝削男性,男權開始削弱,無形之中給男性貼了標簽,這使得男女永遠不會平等。這些矛盾糾紛引發(fā)情感忽視,導致情感流失,終將產生其中一方出軌,嚴重時以致婚變。
對此,還是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吧。我有個高中同學昨天問我借錢,問明白了才知道原來是因為借了高利貸。至于為什么借高利貸,這就說來話長了。起初他的女朋友兩次打過胎,只是因為女方家里嫌棄男方條件一般,才不同意他們在一起。而話又說回來,女方的條件比男方稍微還差一點,可卻反過來叫得更有底氣。直到這個女生第三次懷上了我同學的孩子,女方實在沒辦法了,畢竟這話傳出去怕是沒人敢要她了,那就訂婚吧,不過有一個條件,男方必須有房。雙方商量多次,可女方全家包括她本人執(zhí)意要有房子才肯訂,最后男方還是妥協(xié)了。由于前幾年做生意虧了不少錢,男方一家子是住在出租屋的,父母為了訂成這門婚事,瞞著女方借了高利貸解決新房的首付。而到現(xiàn)在,兩年多過去了,孩子也快兩歲了,而問題其實更嚴重了,高利貸加上房貸壓得這一家子根本喘不過氣。我同學甚至辦了十幾張信用卡,拆了東墻補西墻,實際上是把自己推入了一個無底洞。時至今日,男方被逼得走投無路四處借錢,而他的妻子也是騎虎難下,陪著他一起還債。不過她現(xiàn)在還有一個選擇,如果她不負責任的話,那完全可以帶著孩子或者自己獨自離開這個家庭。換來這么一個不如意的結果,主要還是由于女性對男性過分的壓榨。這種劇情的發(fā)生,現(xiàn)實生活中并不少見。
綜上所述,女性在擇偶時也應該事先想想自己的條件,是否有這個資本去要求對方的某些條件。即便雙方條件懸殊,也應該保持著婚后愿意負起一半的家庭責任,而不是替他生了孩子就自認為功勞巨大可以享福了。要知道付出是雙向的,你無權一味要求男方付出而自己坐享其成,將大多的生活壓力歸咎于男方,這種想法是可恥的。安全感與主導權的爭取,是需要自己付出的。付出越多,回報越大,籌碼當然也越大。
潛意識里想在生活上過分依賴男性,實質上還是沒走出傳統(tǒng)觀念的圈子。關于女權,只有真正強大自己,才是在有效爭取。也只有這樣,在未來的日子里女性才會與男性一樣,具有絕對性的主導權。